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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赛资格
  • 1. 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舞蹈者均可报名参赛。

    2. 比赛分两个组进行:

    • 少年组:年龄15岁至18岁(1989年6月28日至1992年6月28日之间出生)
    • 成年组:年龄19岁至26岁(1981年6月28日至1989年6月27日之间出生)

    3. 参赛者可以独舞或双人舞形式参加比赛。

    4. 双人舞选手可同属其中一组,也可由不同年龄组搭配而成,亦可携一名非参赛舞伴。

  • 比赛程序
  • 第一阶段:初赛

    参赛者向比赛组委会交送由本人在排练厅内表演的一段录影带或DVD。参赛者需表演从比赛组委会规定的古典芭蕾舞剧目中挑选的作品(见参赛剧目)。参赛者需身着练功服。

    一、 录影内容

    独舞      2个变奏

    双人舞    1个古典大双人舞

    二、录影带或DVD格式:VHS NTSC/PAL、DVD

    1. 请在寄出前确保录影带或DVD的质量;
    2. 请在录影带或DVD的外盒上清楚地写明参赛者姓名、参赛组别、作品名称及录制日期;
    3. 不接受现场演出版本录影;
    4. 为保证录影内容的真实性,摄像时要求选择全景角度,不要推拉镜头、改变角度或做其他处理;
    5. 录影内容必须由参赛者本人表演,不得伪造或由他人替代。如发现伪造或替代,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

    三、期限

    录影带或DVD及报名资料必须邮递送达中国上海国际芭蕾舞比赛组委会,截止日期:2007年4月1日(以比赛组委会收到日期为准)。逾期将不予考虑。报名资料及录影带或DVD不予退还。

    组委会将从第一阶段报名者中选出约60名参赛者进入第二阶段比赛。组委会的决定将是最终的。

    组委会将在2007年5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并在官方网站公布入选的参赛者,邀请其参加于2007年8月9日-8月22日在上海举行的半决赛和决赛。

    第二阶段:半决赛和决赛

    参赛者需比赛现代舞以及从比赛组委会规定的古典芭蕾舞剧目中挑选的作品(见参赛剧目)。半决赛或决赛的剧目可与初赛剧目相同,但半决赛与决赛的剧目不得相同。现代舞比赛时间不超过6分钟。

    半决赛:

    独舞        2个变奏及1个现代舞

    双人舞      1个古典双人舞及1个现代双人舞

    决赛:

    独舞        2个变奏及1个现代舞

    双人舞      1个古典双人舞及1个现代双人舞